三亚市民拿购物卡购物被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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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市民林女士为了购物方便,在三亚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张金额为50**的购物卡。春节期间,林女士拿着这张购物卡到该超市购物,当她在超市内选好了一条裤子拿着购物卡去付款时,收银员拒林女士刷卡消费。林女士询问原因,对方告知,林女士的这张购物卡在春节期间不能使用。
“我办卡的时候,商家没有说明卡在春节不能用,卡上也没有标明,不仅如此,在超市里也没有提示说明春节期间不能刷卡,这样无故拒消费者刷购物卡购物的行为不合理!”林女士拨打12315向部门投诉。
调解 责令超市停用购物卡行为
接到投诉后,部门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林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该超市不但没有在购物卡上标明春节期间禁止使用该卡,在购物场所内也没有任何有关提示。
执法人员认为,该超市在出售购物卡时,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刷卡限制,并且在经营场所内也没有提示。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拒消费者刷卡购物的行为不合理。为此,部门要求该超市为林女士当日的15**消费划卡结算,并叫停了该超市的购物卡购物行为。
部门提醒,商家在销售购物卡、打折卡时,必须向消费者说明使用方式及限制,不能以“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为由为刷卡设立各种不合理限制。
编辑点评: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卡或者代金券时,**要了解清楚卡(券)的使用期限和使用权限,遭遇消费纠纷,可在时间拨打12315,向部门投诉,进行维权。
(责任编辑: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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