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雷人风俗“以偷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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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元宵节大家是怎么样度过的呢?今时元宵节的活动也可谓丰富多彩,但为何“闹”不起来?研究民俗的业内人士张炜称,元宵节要复兴,必须吸引活跃的年轻人参与,为元宵节注入时尚、浪漫元素,并依靠商家的炒作,营造热烈的节日气氛。
古时雷人风俗“以偷为乐”
致力于近代史和民俗研究的80后专栏作家张炜称,古时过元宵“相当的隆重”,形式奇特多样,雷人的民间风俗是“以偷为乐”。
张炜说,在中国古代,元宵节等同于放偷节,人们以“偷”为乐。据他考证,放偷节起源于辽金时,辽金两国是严禁偷盗的,但在元宵节前后几天,偷盗便成为正常的事,是允许的。
崇祯八年(1635)刊行的《帝京景物略》记载金元时期:元夕“三日放偷,偷至,笑遣之,虽窃至妻女不加罪”。而南北朝的契丹族于正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夜连续三天“放偷”。女真族则于十六日夜可互相随便偷窃。
清查嗣瑮的《燕京杂咏》中写道:“六街灯月影鳞鳞,踏遍长桥摸锁频,略遣金吾弛夜禁,九门犹有放偷人”。可见,以“偷”为乐的习俗在清朝时还存在。
小编点评
元宵节里,部分人“偷青”,即偷菜,还有人偷灯。台湾地区有“偷着葱,嫁好郎;偷着菜,嫁好婿”的俗语。古时女人婚后三年还没有生育,等到元宵节,这些女人就上街去偷灯吃,以求怀孕。她们一般偷刘姓和戴姓人家的灯,取谐音,意为“留住孩子{”或“带来孩子”。
(责任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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