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侵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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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如果之前规划中这块地是公共绿地的话,那即使规划通过了,也是非法规划,是对公众利益的侵害。“如此做法,满足的是一少部分的私利,损害的是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为什么在广大市民的眼皮底下,植物园竟敢如此明目张胆卖地建房呢?令人惊诧的是,这个连普通市民都难以理解的商业开发,居然通过了层层审批,办理了合法手续。
在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楼盘一切手续齐全。记者看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都贴在墙上。
这位工作人员说,规划局对这一小区规划方案进行了反复讨论,有导师评审,尽力支持在规划上减少对植物园环境的破坏,包括在视觉效果上的破坏,尽力减少施工过程中对植物园绿树的破坏,这些都是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的。
记者电话采访了长沙市城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个小区的开发有“历史欠账”的特殊原因,植物园很多职工住房困难,希望在植物园划拨地建房解决。长沙市规划局接到申请之初,考虑到植物园的公益性质,担心对公共绿地造成破坏,没有同意,后来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难和有关方面的指示,便同意了。
所谓“历史欠账”就是财政对植物园的投入不足。刘玮说,植物园每年实际开支1100万元,财政拨款只有500多万元,缺口比较大,“搞土地开发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过一些市民议论说,植物园有困难可以理解,但不能因为有困难就侵害公众利益并将其合法化。“不能说博物馆经费困难就允许其变卖文物!”
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曾律师介绍,植物园作为公益性森林绿地,和湖南省在其开发占用方面还是有一定的法规依据,比如颁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建设的通知》、湖南省的《城市绿化条例》等,都有城市绿地“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等规定。
小编点评:“合法”侵害公共利益到何时
(责任编辑: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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