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国泥土环境保护专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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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泥土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前,先行由**出台《泥土环境保护条例》。
各省市政协委员贾康建议推进我国泥土环境保护,当前亟须加快我国泥土环境保护的专门立法,将《泥土环境保护法》列入各省市人大的立法计划,尽早启动立法调查调研。
2006~2010年组织开展的泥土污染调查结果表明: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不同程度地泛起了局部或区域性泥土环境质量下降的现象。
泥土污染引发的环境题目已经成为影响社会不乱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长此下去,泥土环境将不堪重负,泥土环境保护的难度将不断增加。
贾康表示,泥土污染防治立法供应不足、缺乏切实可行的轨制性铺排,是长期以来我国泥土污染防治不力的重要因素。产业“三废”排放,各种农用品使用,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污染物通过大气、水体进入泥土,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在泥土中长期累积,致使局部地区泥土污染负荷不断加大。在环境污染防治方面,我国目前已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料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但对于作为污染防治重要内容的泥土污染防治,专门立法却付之阙如,这与我国目前严重的泥土污染形势很不适应。
小编点评:因为泥土污染具有累积性、滞后性、不可逆转性,以及管理难度大、本钱高、周期长等特点,因此将对生态环境、食物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造成长期影响。
(责任编辑: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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