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司提供污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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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紫金矿业“中国特色”的题目在于,公司治理层和地方政府官员结成了坚固的利益联盟:治理层为地方官员提供高薪“养老院”,地方政府官员为公司提供污染“保护伞”。
在这样的利益格式下,紫金矿业平时通过污染环境的方式将部门本钱转嫁给社会公家,受损的是社会公家,受益的是股东和治理层;发生污染门后,受损的则是社会公家和股东。看来,要对治理层问责,仅仅依赖其思惟觉悟是不行的,必需打破治理层和地方官员之间的利益联盟,建立有效的公司管理机制。因此紫金矿业的环保门已经成为观察我国上市公司管理题目的一扇窗口。在治理层的操控和地方政府的压力下,董事会只“懂事”而不“独立”,是不难想见的。
在有效的公司管理状态下,发生类似题目,“上策”天然是治理层有觉悟、敢担当、主动辞职:“中策”是董事会履行股东所赋予的权力,将觉悟不高的治理层炒鱿鱼:“下策”是股东拿懈怠的董事会问责,更换董事会成员,然后新董事会再更换治理层。至于国有股东利益嘛,嘿嘿,反恰是的。
小编点评:紫金矿业治理层应承担两层责任:一是法律责任,这取决于证监会、环保部分的调查结果;一是对股东的信托责任,这取决于有效的公司管理。
(责任编辑: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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