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五”的节能指标分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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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十二五”的节能指标分解结果,前述专项节能导师对本报评论,分解结构主要的参考因素是经济发展的阶段,上述结果体现了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地区差异,为中部和西部预留了**的发展空间。
在上述两个因素之外,在鼎力推行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是否是低碳试点也纳入指标分解的决议计划者视野。“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状况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2006年9月17日,发改委正式下发了“十一五”期间各地应完成的节能指标。在2010年7月19日确定的“五省八市”的低碳试点,此次被分配的指标都比较高,典型者如天津和广东,被放在了的序列,重产业大省辽宁则属于第二高的序列。各省市的节能目标被分为八类;2010年吉林单位GDP能耗要比 2005年下降30%,山西、内蒙古下降25%,山东下降22%,云南、青海下降17%,广东、福建下降16%,广西下降15%,海南和西藏下降12%,其他省份降幅均为20%。根据各地两会政府工作讲演的结果来看,如未完成“十一五”任务的新疆,原定目标为20%,但实际上只完成了10.2%,因此这次被定在目标的一个档次。
小编点评:这一分解方案引起一些质疑的声音,发改委副主任谢振华在去年曾公然表示,对“十一五”节能指标的分解,存在一些题目,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将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和技术上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十二五”能源强度指标。
(责任编辑: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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