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缴个税之快与个税调整之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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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个税起征点调整事关巨大,不敢轻率而定,但总“讨论来讨论”去,事实上已经因为“蜗牛速度”让民众利益受损了。
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三种情形分别为: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均按20%税率代扣代缴。
两部委上述《通知》针对性是很强的,其目的在于防范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中的“漏税”问题,进行规范税收环节、提高国民税收水平等,从严格规范以及社会发展趋势而言,上述举措实是必然。然而,从利益分配角度,上述“赠送礼品要缴税”的举措对公民个人而言不是一个好消息。
过去,企业由于上述三种情形赠送给个人的礼品,可能不用缴税,如企业宣传和做广告中的礼品,等赠送礼品、现金等方式,基本是是“实打实”的让利。企业给个人多少就是多少,消费者拿到的、受赠的也将是不扣税的“真金白银”。但上述举措一旦实施,将至少有20%的消费者获得的利益成为税收了。公众当然不是不希望这样的日益织密的征税方式的推行,但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对消费者不利、对征税者有利的“举措”,偏偏为什么出台如此快?
至少,从征求民意方面,上述同样涉及广大纳税人利益的“企业礼品扣税举措”似没有经过一个充分调研和酝酿过程,给人的感觉就是上述《通知》“一下子”就出台了,带给人们的是“闪电般”速度的感觉。
但同样关系公众和消费者利益的“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呢?那个调整的速度真叫慢!形象些如“蜗牛爬”的速度。就个税起征点调整一事,从2010年上半年就有民意和舆论在推动,但迟迟未见有关方面的动静,到2010年年底媒体披露称个税调整方案已上报相关部门,如获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上半年提请各省市人大审议。然而,今年两会期间未能决出结果,今年3月份到现在上半年已经过去了,至今尚在“酝酿”之中。或者,个税起征点调整事关巨大,不敢轻率而定,但总“讨论来讨论”去,事实上已经因为“蜗牛速度”让民众利益受损了。
对百姓有些“好处”的事,大多表现在外部就是“审慎”、要么就是“迟迟不做决断”、“研究研究”等;但对征税(征收)者有利的事,大多“速度很快”、甚至让人措手不及。税收方面如此,被人诟病的成品油价格似乎也是如此,“跟涨不跟跌”似已习惯,上调油价的时候“很快”、下降价格的时候“很慢”,无论是否属实,公众印象不是一两天形成的,说明有关方面确实在涉及公众利益的时候有“漠视”和“忽视”之嫌。
(责任编辑: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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