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全面启动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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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陕西省政府获悉,从2011年7月1日起,陕西省将全面启动城乡居民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力争到2012年6月实现全省制度全覆盖,让陕西不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居民都能实现“老有所养”。
据了解,此次实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工作对陕西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进行了整合,特点就是整体了缴费档次、财政补贴和待遇领取标准,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了财政补助力度。城乡居民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设立10**到150**共11个档次,财政补贴每年3**,每年8**,省和市县各承担50%。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原则上按照每月10**标准确定,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不低于每月55元;列入试点县区的由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未列入试点县区的县区的,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础养老金暂由省和市县财政按照每人每月55元标准各承担50%。
2011年陕西省各级财政将拿出21.87亿元用于城乡居民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目前陕西省延安、宝鸡、铜川等市已经实现所有县区全覆盖,尤其是延安市已经将城乡居民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做到市级财政统筹。陕西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支持资金到位,同时健全机构、加强管理,保护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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