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为浙商企业创业创新出台优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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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浙商企业创新创业人才给予**的优先优惠政策,同时给创新载体给予**的经费补贴。
记者18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护厅近发布的《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中了解到,浙商企业引进的海外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海鸥人才计划”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补贴。浙商企业的高层次人才,优先列入省“151人才工程”培养计划、省钱江人才计划,优先授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导师,优先都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浙商企业的高技能人才,优先入选“钱江技能大奖”“席技师”,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浙商企业引进或设立的技术创新团队,优先入选省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给予20万元的经费资助,企业所在地政府再给予**比例资金配套。
在这份若干意见中,浙江省还提出,鼓励和支持浙商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导师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省财政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后在浙商企业工作的,省财政给予2万元一次性安家费。鼓励浙商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省财政一次拨付5万元的开办经费。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是在准确把握浙江省情、深刻分析当前发展形势的基础上,以更宽广的视野和长远目光谋划浙江发展作出的战略性、全局性决策。
小编点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不管什么时候,创新都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动力,浙江省出台的这一政策,无疑为浙商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保护。
(责任编辑:hong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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