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找项目要谨防五大加盟骗局!
- 郭捷珍 14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李爱军 28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乐 27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张 11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盛 40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王 18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张女士 14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马洪艳 41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张 12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张 6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张 30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梅伟辉 41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想创业腰包不瘦是现在许多人的想法,是值得赞赏的,但总有一些人想不劳而获,比如一些以招商加盟为幌子行骗的组织和个人,本文为你总结五大常见骗术!
公司刚注册 就敢搞加盟
在“假招商骗局”中,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受骗者都是打两个电话,然后去趟总部就直接签约了。有的甚至连总部相关的基本信息资料都没看过,仅凭招商经理的夸大宣传就轻率签约了。
【相关建言】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广盟:加盟者在签约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商家总部的经营背景,多考察两家加盟店的运行情况。根据规定,有资格招商加盟的特许经营者必须拥有两家以上的直营店,且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很多骗子公司刚注册就搞加盟,其实稍一留意他们的营业执照就可以看穿。需要提醒的是,考察加盟店的时候要谨防总部设“托儿”。
鼓吹低投资风险 夸大噌噌往上窜
“投入一万,月两万”,这样的好事你信吗?铺天盖地的招商加盟广告,仿佛让人感觉天上到处都在掉馅饼。做加盟能腰包不瘦、腰包不瘦太容易的感觉油然而生。然而,你可千万别轻易跟着感觉走。
【相关建言】
北京市丰台区经侦支队王警官:天上哪有那么多馅饼可掉!许诺少(小)风险、夸大是骗子惯用的伎俩,很容易把人忽悠到钱眼里去。一夜实现梦想是不可能的,只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般都能识破其中的骗局。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很多特许经营者没有相应的市场经验和管理机制,却以“支持投资人腰包不瘦”夸大宣传,加盟者要擦亮眼睛。
合同有漏洞 条款不平等
拿过一份受骗者的加盟合同,上面几乎全是针对加盟者的经营规定。而类似“总部供货不及时怎么办”、“供货质量出现问题如何处理”等关于特许经营者的法律条文约束却轻描淡写。
【相关建言】
山东省局合同处王女士:因为合同中没有对特许经营者违约的赔偿条文,加盟者只有吃哑巴亏。创业者在选择连锁项目加盟时,对于合同不能随随便便就签字画押,必须将条款仔细推敲或请专职人士协助。
不问你实力 来了都是客
正规品牌的加盟经营要求加盟商资金足够雄厚,并经过严格考察才能让其加盟。骗子公司一般很力鼓动别人加盟,他们关心的是如何让人掏钱。对加盟者不加考察,只要当场交加盟金,就可加盟创业,这正是个危险的信号。如果加盟费不开发票只开**,那么这家公司十有八九是骗子。
【相关建言】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广盟:要把自己拥有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许可加盟者使用,并按照整体的经营模式经营,特许经营者必须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严格审查加盟者的经营能力和资格条件。如果特许经营者不注重考察加盟者的基本情况、创收能力等,说明其不是真心特许经营,加盟者就要格外小心谨慎。
请代言 增加可信度
临沂的宋继涛先生在“假招商骗局”中损失了30万元。2006年6月,北京名门颐派服饰有限公司在广东虎门举行了订货会。宋先生见到了代言的演员陈某,他的信心陡然倍增,自己的投入也加大了,结果到血本无归。
【相关建言】
山东东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宾:目前因名人、代言而导致欺骗、误导大众的行为,并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其承担责任。虽然根据现有《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但是代言是一种商业行为,与加盟者上当受骗有因果关系,其行为具有违法性,按《民法》规定就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对名人、代言尽快立法,直接予以规范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招商加盟目前还不是一个很成熟的行业,也可以说是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加盟招商中的陷阱多,准备加盟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防止上当!
(责任编辑:haixia)
上一篇:揭秘小吃车加盟骗局 下一篇:几招教你逃离创业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