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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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石家庄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处置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将突发性事件分为四个级别,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
按照突发性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突发性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发生500人以上大规模出租汽车行业罢工或停运、交通严重堵塞,冲击、围攻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的事件的,被定为Ⅰ级突发性事件。Ⅱ级突发性事件是指发生499人以下、100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堵塞交通,集体罢工或停运的事件;两个以上县(市)出租汽车行业发生集体罢工或停运、交通严重堵塞,冲击、围攻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的事件是Ⅲ级。一个县(市)出租汽车行业发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罢工或停运的事件;发生49人以下、10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或停运的事件被定为Ⅳ级。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性事件等级,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Ⅰ级和Ⅱ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市局要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护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防有人乘机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迅速处理和及时上报。
Ⅲ级和Ⅳ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门要立即赶赴现场,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煽动闹事的违法者,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等。
来源: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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