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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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开展。
《意见》对新时期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一是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水平。围绕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现实需要,积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二是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营造专职化、便捷化的创业环境。三是加快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准确扶贫。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科技特派员投身优势特色产业创业。
《意见》提出了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保护措施。一是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转业军人等参与农村科技创业。二是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政策。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并优先晋升职务职称;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三是健全科技特派员支持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发挥各省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等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
(责任编辑:guo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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