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的环境效应
- 加盟 31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斐 39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邱田琪 8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邱田琪 3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李佳佳 12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陈丽丽 30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沈佳丽 30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林文学 15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林文学 36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林文学 18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刘昌仁 5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李 14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李 37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刘先生 13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屈桂林 13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李 22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导读:
在我国环境状况恶化的影响因素中,外资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外部力量。污染避难所假说的存在对我国的外资政策提出了某种警示。
一方面,应制定以保护环境为主的外资进入产业目录,严格限制污染性行业的外资进入,加大对“清洁”外资的引进力度。
另一方面,**外资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但也必须意识到,经济增长并非改善环境质量的先吃螃蟹办法,政府的引导、环境监管措施的贯彻以及公众的环保意识等,都是提高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
据**统计,截至2009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额达到9454亿美元,连续17年位居发展中之。人们对外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税收和就业等方面的贡献作出了高度评价,然而,外资对我国环境状况的影响却较少引起关注。
实际上,环境保护和国内外资本流动之间的关系早在1972年联合国发展与环境的斯德哥尔摩会议之后就已引起研究者的兴趣。
在一个开放的经济体系中,国内外资本流动与间环境保护标准之间的关系,也有争议的观点是“污染避难所”假说。该假说的理论依据是包含环境因素的要素禀赋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环境保护程度受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环境要素禀赋在发达和发展中的分布状况是不同的,环境保护程度低的发展中,环境要素较为充裕;环境保护程度高的发达,环境要素较为稀缺。
发展中将充分利用本国较为充裕的环境要素发展污染密集型产业,而环境保护程度较高的发达由于环境要素稀缺必然把高污染产业向发展中转移。由此,发展中将成为国内外的“污染避难所”。该假说认为污染性产业在国内外范围内的转移完全符合经济学的效率原则。
但它没有考虑到污染导致的负外部性可能会使发展中的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
(责任编辑:齐齐)
上一篇:秦岚亮相新天地Francfranc开幕 下一篇:“天人合一”的生成性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