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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与国美电不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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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美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上市门店和非上市门店之间的总采购协议和总供应协议已经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同时总采购和总供应交易的金额也由2010年的6亿元分别提高至2011年的8亿元和2012年的10亿元。同时,如果协议终止,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

关于“非上市门店”这一黄光裕方面有分量的砝码再次与上市门店进行合作,有家电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美创始股东和董事会之间的矛盾正在慢慢化解,这个协议再次续签两年正说明了这一点,“从理论上来讲,两部分门店在两年内不会发生分裂,这样对任何一方都是重大损失。”

邹晓春于进入国美董事会担任执行董事,至今公司未公布其具体工作安排。国美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按照相关规定,国美电器不需要对其工作安排发布公告,除非是“涉及对股价敏感的信息”。

据了解,国美上市门店与非上市门店的合作协议早开始于2005年3月17日。当时,国美电器上市公司与创始股东黄光裕控股的北京国美订立了总采购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北京国美同意不时应国美电器的要求向其供应产品,国美电器也会不时向北京国美供应相关产品,协议有效期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此后,双方又将该协议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国美电器投资者关系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公司的实际运营上,有时会以北京国美或者国美电器的名义向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之后双方都会以成本价将相应产品交给对方,这种集中采购有利于公司把运营成本降低。

小编点评:国美集团的整体采购量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国美电器和北京国美都会分别向供应商进行采购。

(责任编辑: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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