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城中均有“非授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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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雅漾依然在坚持他们的政策,不在线上进行产品销售,包括自己的官方网站也是如此,更不允许授权少售商在线上销售,“我们的产品只在指定专柜销售”,雅漾品牌的拥有方——法国皮尔法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负责人郭民对记者表示。虽然雅漾态度鲜明,但是记者发现,现在一些B2C平台,包括当当网和淘宝商城,仍有大量入驻商家在出售雅漾产品。
这些产品是从何而来呢?郭民认为不可能是雅漾授权少售商出售的,先雅漾在跟授权少售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产品只能在指定的专柜进行销售,不得在专柜之外包括线上的渠道销售,“这是条红线,一旦发现少售商违规,立即会取消资格,没有商量余地的。”其次,郭民认为通过正常渠道销售,授权少售商已经有较大的腰包不瘦空间,有着很好的回报,“他们没必要再去碰这条红线。”
在与记者交谈的过程中,郭民上网上商城查看了一番,很快就发现问题。“比如活泉水喷雾,网上卖106元,实际上比正常少售价打了62折,少售商都拿不到这个价格,所以这些根本不可能是。还有保湿水网上卖137元,这跟我们代理商拿货的价格差不多,所以不可能是代理商卖的。”郭民说道。
他还表示,前段时间雅漾发现一些广东小厂子生产的假雅漾产品在淘宝商城上有流通,“三个产品加起来才105元,明显是假货。”
假货打不尽
即使发现淘宝商城上有假货出售,雅漾为何不再打假呢?郭民对此显得颇为无奈,“打不干净,我们没有太多的精力和时间去打假。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告知消费者不要去网上买雅漾产品,并约束少售商不在线上销售。”
与雅漾相比,另一家国内外品牌UGG对于网上假货似乎更加“无动于衷”。现在很多女孩都有一双貌似简单又普通的雪地靴,靴后跟印着“UGGAustralia”的LOGO。
而UUG目前在国内只有四家专卖店,“北京一家、沈阳一家、上海两家”,UUG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那么这满街尽是UGG LOGO的靴子是从何而来呢?很大一部分来源于B2C网站,无论是在当当网还是卓越,记者都看到有入驻商家在销售UGG靴子。“网上销售的都是假货,太多了,没办法打”,UGG相关人士说道。
原罪:平台管理漏洞多
假货问题的出现,反映出网络商城对入驻商家的管理存在漏洞。虽然网络商城要求入驻商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品牌授权书等相关资质证明,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不满足条件的商家依然能“曲线”进入网络商城的开放平台:购买网店或者贴牌。
店铺转让生意热
去年媒体曾热炒过网店租售腰包不瘦爆,不过这指的是C2C网店的交易,而现在B2C平台上网店的买卖现象也多了起来。记者在多家网站上都看到B2C网店出售的信息,包括淘宝商城网店和当当网店铺。
“淘宝商城营业中的服装服饰专卖店,出租或转让。”记者拨打了帖子中留下的联系方式,对方表示网店已经出售了,便挂了电话。
在一个帖子中,店主称自己经营数码相机,月销售额30万元左右,但是由于没有时间打理所以出售。记者以买家的身份与店主进行了交谈,对方说:“我淘宝商城上的店铺名称叫润博数码专营店,主营的是和爱国者两个品牌”。
记者登录其网店后,发现出售的产品以爱国者产品居多,包括数码相机、数码相框等等。不过店主开出的售价出乎了记者的预料,20万元而且不让人还价,“带公司营业执照,2个银行账户一起转让的,而且还有品牌授权书”,店主解释道。他还表示,如果没有供货渠道,他也可以帮忙介绍。
另一个转让店铺的卖家是在东莞,“我有其他发展,所以想把当当店铺转让掉”。这位店主告诉记者,他以前向当当交纳了300**的质保金,现在店铺的转让价格只要400**,“我只多拿了100**。”网店登记注册的信息是和公司银行账号捆绑在一起的,店主称他可以去找当当的人,把他的公司银行账号换成记者的。
店铺买卖行为的存在,很显然让一些此前无法通过资质审查的商家在网络商城上“安营扎寨”,使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成为可能。
商家进货渠道混乱
而入驻网络商城的另一种“曲线”方式,使得品牌授权形同虚设,这就是贴牌。在当当网商家群中,记者询问是否有商家愿意出租或者部分出租店铺,有卖服饰的商家回应称:“可以把产品放在我们的店中销售,不过要换成我们的品牌。你 如果没有品牌,就不需要再通过其他途径弄品牌授权书了。”
即使一些入驻商家向平台提供了品牌授权书,但是也难以支持非的流入。雅漾上海代表处负责人郭民表示,“供应商往往会提供一张造假的授权书,而平台方面很难控制信息的正确性,没有能力去确认授权是不是真的。”
“维权在线”律师团点评
淘宝商城、当当商店街等B2C身份存疑
“淘宝商城”实质与“淘宝”无异?
IT时报“维权在线”律师团观点中明确指出,淘宝商城、当当的商店街、京东的品牌直销等,从本质来看就是C2C,也就说,消费者即便在这些地方购物,其本质与在淘宝C2C卖家中购物是一样的。消费者的维权对象是入驻商家,而非淘宝或当当网等大公司,这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加了更多不确定性。
商建刚:淘宝商城等不是B2C,是C2C
(动漫游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秘书长,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当消费者在淘宝商城、当当商店街等购物时,需认清的重要一点是,你的交易究竟是与谁发生的?是与淘宝商城、当当网,还是与其中入驻的商家,这关系到消费者终的维权对象。
从当当商店街内的销售商品介绍来看,其售后服务由入驻商户提供,其中销售商品的选择和物流都完全由入驻商户控制,那么对于交易的权利瑕疵责任担保和质量瑕疵责任担保均由入驻商家提供,而非淘宝商城或当当网。
消费者在淘宝商城和当当商店街等网络购物时,货品从入驻商家的仓库发出,从交易本质来看,交易双方是消费者和入驻商家,淘宝商城和当当网等仅是平台,而非“当事人”。这些都具备明显的C2C特征,相信许多消费者对此存在认识误区。
仅从当当商店街来看,其存在以下问题:
1、消费者从当当商店街购物,消费本质从B2C变成了C2C,消费习惯被改变,当当网有义务明确提醒用户,如网站页等都应有明显提示。
2、虽然当当对消费者提出了“假一赔五”等保护措施,并对入驻商户进行售假惩戒,但其惩罚难以达到目的,从而实现正常合同履行保护。
3、商店街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由入驻商家自己负责,存在问题。如某商家提出“商品自售出日起至七日内有非人为质量问题凭有效检测报告可选择退换货”,消费者根本不可能在七日内取得有效检测报告,该服务承诺毫无意义。
4、在商店街销售商品价格标识处,大字体标明“当当价”,而入驻商家名称则较小,不显眼,消费者难以辨识出销售商品的出处。
要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建议网络商城引进类似Paypal和等第三方平台,由它们来承担保护消费者的责任,让消费者在收货后再进行确认,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网络购物的纠纷。
就目前法律而言,消费者负有举证责任,因此一旦消费者怀疑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假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从这点来说,商家的规定并非霸王条款。但从商业角度而言,为消费者设置过高的举证门槛,并非明智之举,体现了一种对消费者不友善的态度。因此,在法律尚不健全、第三方组织短期内也无法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拉开各网站间的距离,让消费者用脚来投票。
根据的《侵权责任法》,以往经常被网购平台引用的“”规则,正在起变化,如果入驻的商户的确有欺诈行为,在品牌、原料等方面造假,那么平台很可能要被判负有的连带责任。但是,这需要法院有时间去实践和判断,而且各地法院的判罚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只有这样的案例增多,并经过阶段后,法院才会给出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标准或者解释。
在B2C平台上,收取商户支持金网站的“注意义务”要比普通C2C平台高,一旦出现售假现象,其连带责任被判定的可能性很大。虽然现在像淘宝、当当这样的网站也都收取支持金,但金额并不很大,对售假的惩罚性措施太低,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同时也给网站自己增加了风险。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作为一个网络平台,对所有产品进行审核,也确实有难度。由于网络限制,淘宝商城收到的卖家资料也都是复印件,很难对原件进行审核,技术上还是有难度。除非,淘宝商城要求卖家采用公证原件的方式,这样才能堵上漏洞。
消费者在网络商城那儿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主要的责任还应由商家承担。好比一个百货商城,里面入驻不同品牌厂商,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了问题,会直接去找商家的,而非商城管理方。但是网络商城也要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管理,不能让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入驻其中,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一直以来,电子商务平台都有一个“”,只要在接到投诉人申请后,删除了侵权商品链接,便可以免责。然而,随着电子商务逐渐向B2C领域倾斜,“”的效力正逐渐减弱。收了商户钱的网络商城,与线下的传统商场,应该要承担同样的监管和连带责任。尤其是《侵权责任法》发布后,这些电子商务平台再不能说,“此事与我无关”。
说到底,还是造假、售假成本过低。在线下,消费者如果买到假货,可以找商户,第二可以找商场,再不济还能找消协,或者找局来查处,而一旦进行到行政程序,除了买一赔一的惩罚性措施外,部门还将给与的行政处罚,这些措施对售假者和商场都是一种威慑。
可到了互联网上,这种当面可以解决的问题,便成了虚无缥缈、遥遥无期的待解决问题,多在几番扯皮之后,退货了事。没有惩罚性的措施,商家还是该干嘛干嘛,而网站,自然也不会轻易将这些“财神爷”推出门外。
不过责任也不能全部推给这些平台,在几天的采访中,记者发现,消费者希望拿到购买假货的证据非常难。和企业的信息可公开查询不同,很多品牌无法提供有效的审核查询路径,也是网上假货横流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匡威等几个国外运动品牌为例,在互联网上根本无法找到它们的公司地址和电话,即使消费者想找厂家出具证明,也只能铩羽而归。即便是西部数据这样看起来很高科技的公司,拨打其售后电话,也查询不到授权信息,客服甚至直接表示,不排除有个人私下操作的可能。这些对旗下代理管理不透明的公司,自然也被造假者青睐,反正消费者也没办法举证。当然,淘宝想要审核这些授权的真伪,想必也同记者一样,难以找到合适的渠道,因此,也只能因陋就简,简单审核了事。
其实,建立一个透明的、无假货的网购平台,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律要加大惩罚力度,平台要严格审核制度,至于品牌厂商,为了自己利益着想,还是提供更透明的信息吧。否则,让消费者和媒体承担所有的打假责任,岂不是有点不公平。
请不要在“跳高之路”上倒退
换个维度,我们再来将淘宝商城与当当的商店街等做个比较。
淘宝商城推出之时,泾渭分明地与淘宝划清了界限:买家登录时有独立的网页,用“品牌 商城保护”的口号确立与京东、当当等类似的保护。可惜的是,在迅速做大淘宝商城规模的压力下,许多良莠不齐淘宝卖家的涌入反而造成了“商城”品牌可信度的降低。
相反,当当的商店街等却未与当当网站脱离,而是“融为一体”了:商店街网页内没有明确标识,自营、非自营商品区分不明显。一旦入驻商家出现卖假售假等情况,受损的是当当、京东等的品牌。
由此得出非常有趣的结果是,我们发现淘宝和网络商城正从两个截然相反的出发点,向同一个中间目标迈进——那就是,吸引卖家入驻,收取租金。
诚然,网络购物平台确实**不易。淘宝是承诺要小本的,但不断增加的隐形开店费用已令中小卖家不堪重负,淘宝商城因此被寄予厚望。同样卓越、京东、当当一边大打价格战,价格已经低到原厂都看不懂,想要**更是不易。由此,“收租”似乎成为了网络购物平台理想的创收模式。
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为止,人们选择网络购物的原因并不是便捷,而是便宜。网络购物的诚信度仍未得到大众的认可,几乎没有人认为网络商城卖出的商品会比线下商店的“口味正”,这是任何网购平台至今没有迈过去的坎儿。如今,又要搞商家入驻、开放平台了,这么干的话,钱是迅速到了,而消费者中的口碑呢?
消费者可不愿意看到卓越、京东和当当“为三五斗折腰”,在跳高前的一公里停步不前。
(责任编辑:化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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