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业延保服务亟需规范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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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家电产品促销的众多措施中,家电延保**是归在较为受消费者欢迎的方式之一。家电产品用了一段时间后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大故障小毛病,而如果恰好是出了规定的三包期限,这块维修费就需要消费者自己掏腰包。但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此言不虚。本来是一件惠民惠企的大好事,如若沾上诸如“捆绑销售”之类的潜规则,也要让人望而却步了。
笔者曾与家电延保有过一次“邂逅”。在一家外资超市购买某品牌电饭煲时,促销员就询问笔者是否办理延保。一番询问之下,笔者欣然掏钱购买。原因很明显,这就像出门在外,除了身上所穿,总要准备换洗衣服。而延保服务就是这准备换洗的衣服。或许有消费者会认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为什么不将延保的时间计入三包范围呢?让消费者掏钱买延保,是否有巧立名目,损害消费者权益之嫌?虽然从感性上说,这样的考虑不无道理。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家电三包作为强制服务标准,已经明确规定了家电企业的服务范围,而家电延保服务的出台恰好说明厂家是在为消费者考虑,是对自己所生产产品的负责人态度。
但是,国无法不行,家无规不可。家电延保在从产生到普及的过程中,早已变生出许多“潜规则”。有的卖场为了完成延保销售任务,采取或明或暗的手法,将之与产品捆绑销售,加重购买者的负担;有些卖场则在销售延保服务时,采取不主动签订协议的方式,使消费者在需要享受延保服务时处于手无依据,投诉无门的境地;还有些商家甚至发生“霸王延保”的事,规定多次维修不好的产品不再享受延保服务,且不能退换延保费用。当消费者遭遇以上情况时,由于目前还没有针对延保服务的法律法规,解释权掌握在商家手中,使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
说到底,延保是一种服务产品,它附着于产品本身,同样为消费者提供生活便利。因此,这就要求三方面力量共同努力,使延保服务尽快规范起来:先是管理部门,相关监管和法律条例必须尽快制定,使消费者有法可依,商家有法可循;其次是家电厂家和卖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延保制度,让消费者觉得切实可行,而不是现在以比较生硬的方式,要求消费者为可能出现的故障提前买单;第三,消费者在是否延保的环节上享有选择权和主动权,可以通过与卖场或厂家主动签订延保协议的形式,在延保时间、维修次数、延保范围等方面厘清责任,防范潜在不利因素的产生。
编辑点评:在家电产品促销的众多措施中,家电延保**是归在较为受消费者欢迎的方式之一。本来是一件惠民惠企的大好事,如若沾上诸如“捆绑销售”之类的潜规则,也要让人望而却步了。
(责任编辑: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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