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岗职工减小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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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岗创业人员的政策有很多,关于减小本方面的政策的具体内容,小编做了简单的整理,希望对下岗人员有所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减小本扶持政策内容如下:
对下岗职工减小本政策
1、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限制行业除外,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长不很过3年,2006年底前核准免交收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
2、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限制行业除外),且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3、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部门收取的个体户注册登记表(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经营执照及经营执照副本)、个体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督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表(含证书费);劳动保护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交通部门收取的运输管理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取的用地管理费城建部门收取的城市卫生费、占道费;红十字会收取的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收费;人防部门收取的人民防空建设“四项费用”;门收取的驾驶证工本费、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创业的过程中很多需要交付很多的费用,各种费用的累积也是一笔很大的款项,这对于下岗创业人员的帮助是很大的。
(责任编辑:ji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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