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汞纽扣电池深陷循环诉讼怪圈 10年保护期即将到期
您可能感兴趣的项目78%用户关注的赚钱项目
- 蔡文丽 20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蔡文丽 15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蔡文丽 9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胡先生 6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杨小艺 32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刘先生 37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黄城 45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李旭豪 17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黑皮 14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王小五 8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王小五 3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璠 7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余昀键 32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孙先生 17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咨询加盟事宜 25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李 11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来源:北京青年报
随着含汞纽扣电池使用量和废弃量的日益增多,废弃电池中的汞对环境的污染长期困扰着人类生活。而由我国自主研制的无汞纽扣电池,至今却在生死边缘走过了第8个年头。
该两次被复审委宣布无效。北京市贵族享受人民法院两次终审判决推翻了复审委的决定。2009年9月,复审委第三次宣布无汞纽扣电池无效,该的拥有者第三次将复审委告上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之中。
■技术已无秘密可言
对于为什么会出现无汞纽扣电池被反复宣告无效的情况,记者多次联系采访复审委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传真了采访提纲,但是上周五,复审委以不方便接受采访,拒了记者的采访。
据介绍,按照我国的保护规则,保护是以发明人披露技术为前提,即发明人在申请的同时,要将自己申报的技术秘密公布于世。就是说如果被宣布无效,发明人也已无秘密可言,其他厂家则可以不投入任何开发经费,随意使用他人公布的技术,而不受到法律追究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年保护期即将到期
就在无汞纽扣电池被公告授权之后,一轮又一轮的电池企业和个人开始向复审委递交申请,要求宣告无汞纽扣电池无效。
2004年5月31日,复审委根据两个电池企业的申请,以无汞纽扣电池不具有创造性,宣告该全部无效。经广东新利达公司向法院起诉,2005年12月20日,北京市贵族享受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复审委败诉,法院认定无汞纽扣电池全部有效。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