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是必要的程序 未禁止引进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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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
新闻发言人姚坚在16日召开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目前,会同发改委一共对429家从保护传统文化角度进行了认定,其中有些也有外资参与。这也使得近期不少企业对“外资禁入令”的担忧烟消云散。
由于日前在一次会议上,相关负责人曾经表示,要对现有的“*”进行重新审定,其中有外资成分的企业可能被“摘帽”。这一说法引起了一些企业的恐慌。据悉,在北京的企业中,白玉豆腐、吴裕泰茶叶等几家就是和外商合资的品牌。(详见11月4日本报相关报道)
姚坚昨日表示,等六部委曾于2006年出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在几种情况下外资企业的并购行为是需要向备案的,并购*便是其中之一。
“备案是必要的程序,但是没有否决和禁止并购。”姚坚解释道,“无论是*企业、制造业企业还是服务业企业,我国的政策都是进一步开放,倡导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大的趋势是一贯的。”
据姚坚介绍,2008年,还会同14个部委出台了《关于保护和促进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看到,在这两个文件中均没有禁止企业引进外资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意见》中还明确,应鼓励发展较好的企业开展资本运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加大企业招商引资力度,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些中小企业现在还面临着生存危机,融资问题是当务之急。”天津市商联会副会长、导师卞瑞明认为,只要外资不控股,品牌“不丢”,引进外资扶持企业发展未尝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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