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杀门”看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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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所谓“自杀门”,即华为公司接二连三地发生员工自杀事件。它成为今年两会期间很不和谐的热点新闻,导师和学者们都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蔚为大观,见解颇深;但多半都是从文化和制度或者从法律和道德等方面进行阐述,因此,松霖就从品牌形象这个视角发表一些拙见以飨读者。
从法律的角度看,华为公司或许确实没有什么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是品牌形象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东西,它不会“纠缠”那些法律条文,它的标准掌握在大众的心里。正如大家所熟知的那样,品牌是经营者(主体)与消费者(受众)之间心灵的烙印,品牌形象就是这个烙印的表象。
前车之鉴,国内外品牌耐克不就是曾受到“血汗工厂”的谴责,而不得不改变自己的政策,重视起代工厂的劳工问题。虽然,华为公司大部分的产品都是工业品,属于组织购买,可能暂时在销售方面的影响还处于微乎其微的阶段,可以忽略不计,但是随着这种事件的不断积累,难免就会从量变到质变过度,尤其是西方发达比较重视企业公民和责任的议题,可以**迟早会深受其害的。
当然,任总可能不会考虑那些太长远的事情,但是,短期的影响或许已经存在,只不过不容易发现罢了,因时间关系现仅举一例子以便大家举一反三。
大家或许对华为去年的“辞工门”事件记忆如新,任总不是特别“喜欢”新员工、应届毕业生吗?可是现在的大学生好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即使不是独生子女也不会像任总那样兄弟姐妹众多,因此,即使你给的工价高,又有几个家长乐意把自己的宝
贝送到老发生员工自杀事件的企业里工作。正如古语所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难免不被“传染”,而且现在的大学生家境都比较好了(啃老族的壮大就可以说明这点),高工价已经不是的决定因素,现在很多的调查都显示,80年代出生的大学生已经不同于70年代的大学生那样过分追求高工资,开始重视起其他方面,例如注重考虑工作压力和环境等因素,而过去华为的崛起所依靠的“狼群”的主体不就是那批70年代出生的大学生吗?由此可见,这个事件必将影响到华为公司未来对“新鲜血液”吸纳,它那所推崇的“狼性”难免要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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