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编造养鹌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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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浙江人精心编造养鹌鹑**的“**”,骗取了湖南娄底一县城小镇农民血汗钱数万余元,终究东窗事发将接受法律的严惩。2010年11月1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林春、蒋建水。所以,农民兄弟涨腰包不瘦心切可以理解,然而盲目投资实不可取,还应注重调查研究。
犯罪嫌疑人杨林春(51岁)、蒋建水(59岁)均系浙江省缙云县农民,也是同村邻居。2010年7月下旬,两人商量准备到湖南省涟源市桥头河镇去养鹌鹑,以养鹌鹑名义骗当地村民的钱,杨林春当老板,以三千元/月的工资雇佣蒋建水为其打工。
来到涟源市桥头河镇白湖村后,两人租下闲置的白湖小学做场地大量养殖鹌鹑,并雇佣一批白湖村村民作为养殖员为他们干活,向村民宣称他们与浙江金华双龙食品公司签订了一份一年供应300万只鹌鹑的合同,营造了大干一场的浩大声势。当地许多村民信以为真,纷纷向王老板(杨林春在当地化名为王志龙)表示想购买鹌鹑幼苗进行养殖,而王老板承诺等鹌鹑成熟后高价购进。其实两人采取以低价购进鹌鹑苗再以高价卖给当地村民的方式,即一毛钱/只进货,再以四毛二/只卖给村民,骗取其中的差价。35天成熟期未到,两人见事情快要败露便携款准备出逃,被闻迅赶来的民警抓获。
据不完全统计,当地村民共向犯罪嫌疑人杨林春购进鹌鹑苗20余万只,杨、蒋共诈骗村民钱财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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