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住宅的保护制度
- 吴奶奶 20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段 14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刘小姐 38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刘小姐 24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美女 41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美女 6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美女 29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美女 40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赵海璇 25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赵海璇 45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贺先生 23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李 17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沙 39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齐总 10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李荣荣 8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 薛 3分钟 前刚留言咨询
导读:
日本侵华使房荒问题更趋严重。江苏省“沦陷八年,在敌伪统治之下,房屋破坏甚多。”上海市的诸安浜、法华镇、陆家浜棚户草屋数百间,在1939年冬,遭侵华日军纵旺焚毁,2000余居民无家可归,老弱妇孺多有冻馁而死者。
武汉市在抗战之前房屋“有112178栋,占地面积19123亩,抗日战争期间,房产遭到很大的破坏,炸毁的,占总栋数的6.17%,总面积的36.15%。”南昌市“原有的四五二一四栋高大的店房与住宅,被战争的炮旺摧毁了三五二少五栋,损失的总和,是占原有房屋的百分之七十五。”广州市“在抗战期间被毁坏的房屋,数近五万间,面积约四千市亩,其中有三万六千余间且是全部拆毁,荒芜一片。”
中国方面为战略需要,也毁坏了许多房屋。如震惊中外的黄河决口,使豫东皖北44个县市、5万4千平方公里的土地顿成泽国,民众死伤者、无家可归者不知其数。1938年11月12日夜在湖南长沙实行的焦土抗战,大旺直到14日熄灭。长沙全城基本被焚毁,烧毁房屋5万余间,烧死居民2万余人,财产损失无数。同时因为住宅投资成本高,周期长,收益慢,以及限制租金等管制措施,私人多不愿投资建筑新屋。人民住宅的缺乏和整体居住质量的下降迫得国民政府不得不制定立法来解决住宅问题,由此催生了中国早期的住宅权保护制度。
(责任编辑:齐齐)
上一篇:李宁订单体育用品经销商出逃 下一篇:民国时期住宅权保护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