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景区不得新建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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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核心景区 餐饮
导读:核心景区不得新建餐饮;“黑车”在景区内载客,可罚2万元……昨天,《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保护和管理条例》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8次会议批准,与一审时相比,条例在景区保护上更为严格,也更加具体。
核心景区严禁新建餐饮
条例明确,中山陵园风景区核心景区内不得新建、新设餐饮娱乐场所,已有的餐饮娱乐场所等建筑也须清理,凡不符合景区规划和设计或者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妨碍游览的,限期整治后仍不符合要求,应当迁出风景区。
记者了解到,起草之初,条例对此的表述为“限制在景区内建餐饮娱乐场所”。在对条例的一审中,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认为,这一表述不够严格,比如“确需建设的……”等说法实际上就留了口子,因而作出修改。这一修改昨天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一致认可。
“黑车”景区载客可罚2万元
中山陵一带猖獗已久的“黑车”、“野导”,也将被清出景区。
条例在一审基础上增加了具体罚则: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车辆营运证的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区内从事营运活动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规定,无导游证的人员在风景区内从事揽客导游活动,经风景区管理机构教育、劝阻仍不改正的,交由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条例还规定,机动货车、重型车辆也应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进入风景区。一旦违法进入,风景区管理机构有权予以制止,并交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野道”上山将罚5**
清晨登山晨练的市民中,不乏喜欢走“野道”的,这对景区植被破坏较大。为从法规上进行规范,条例明确了处罚措施:未按照登山道示意图标明的路线登山,经劝阻拒不改正的,处以5**罚款。另外,按照条例的规定,攀折、刻划林木、采摘花卉和挖掘草药,劝阻后拒不改正的,同样罚款5**。
据介绍,市相关部门已经公布了8条“官方”登山线路,并在登山路口公示了登山道示意图。同时沿途设置路线标志和禁行区域标志,并建起了安全防护和废弃物收集等便民设施。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审议
水费价格构成有望公开
与城乡供水无关的费用,不得纳入水价。昨天,《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8次会议审议,草案修改稿中明确,要向社会公布水价构成。
对于水电气这些不可或缺的资源,老百姓不愿意听的就是“涨价”。很多市民都不明白,现在水价中到底都包含哪些费用,为什么动不动就涨价?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提出,水价不应该包括不该分摊的成本,而应当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合理制定。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布水价构成。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水价调整机制,调整的依据是什么,调整的幅度是多少,要有明确的规定。
为此,草案修改稿明确,城乡供水价格的确定,应当遵循补偿成本、合理**、促进节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不得将与城乡供水无关的费用纳入水价。
(责任编辑: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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