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现象,寓意深刻、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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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其一,据中消协日前公布的2010年投诉情况显示,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的商品是汽车。去年,各省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20405件,合日均很过55件,同比增长51.1%,创历史新高。其中因汽车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占比55.5%,而据当年前三季度的数据看,汽车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更是高达69.8%!小到发动机漏油、变速箱故障,大到气囊失灵、刹车无效等。
——顶着1800万年销量“国内外”光环的中国车市,年投诉量很过千分之一!投诉实在太多,但真正得到妥善处置的,又有几个?
其二,几天前,某厂商在国内外范围内“又一次”展开了规模巨大的召回,令人“不解”的是,这其中似乎“又”是“独缺中国”!而据该公司随后发表的声明称在中国销售的相关车型没有使用有问题的少部件,不存在同样问题,因而此次召回不涉及中国市场。但业内权威人士苏晖指出,在中国,确实存在一批为数不少应该在此次召回范围之内的进口车,只不过,它们是通过“非正规渠道”不被汽车总经销商认可进口的。
——中国早已出台汽车召回法规,也管不了这些“名不正”的进口车?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的现象,与我国缺乏强硬的汽车三包法规密切相关。因为,对消费者遇到的汽车使用个案质量、服务问题,“汽车三包规定”是切近的法律武器。而按照现行“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举个证好几年,检个测好几万,谁经得起折腾?显然,在维权路上,消费者的地位是完全处于劣势的。若再考虑2010年汽车相关投诉中,占比13.7%的投诉起因是汽车销售商将翻新车、事故车当作新车出售,涉嫌销售欺诈所产生的合同纠纷看,因为没有“汽车三包”,消费者处于何等不利的地位已经一目了然。
小编点评:两个现象,寓意深刻、鲜明
(责任编辑: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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