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金券限定侵犯自由消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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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餐饮商家都打着优惠的旗号取种种钱财,满10**送5**代金券”,“满10**送一道菜”,这种套用商场返券模式的促销活动,如今又在星城餐饮圈中流行。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餐厅在宣传其返券的横幅或提示板中,都没有写明有关代金券的使用限制,但在实际使用中却限制消费时段、限制用量、设置酒水海鲜特价菜品不参加返券等“规矩”。
消费返券额度定在5**,还有种种限制,这都是有玄机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酒楼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人拿到代金券后,往往为了花掉赠券,都会再来消费。而5**不够消费一次,顾客还需再添现金。另外,酒楼对使用代金券设限制,目的就是让顾客每次都有券,每次都用不完。小额返券既能引来顾客,券的使用率又低,无疑对餐厅是利大于弊。“代金券只不过是一个消费‘诱饵’”。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翔锋表示,商家单方对消费者使用代金券的时间、金额、使用范围等作出限定,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侵犯了消费者自由消费的权利。因此,商家单方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小编点评
不少消费者冲着促销去消费后却发现,由于餐厅设限过多,返券、送菜等看似很“优惠”的举动,实际上只是餐饮店的一种促销“秀”,并没有带给顾客想象中的实惠。
(责任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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