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车老法新车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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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以此审之,显然不妥。澄清这个熟悉后,需要明确一个立场,即谁应该为很标车埋单?同样,不管如何,民众不该。
这里涉及到一个基本熟悉,即目前电动自行车很标的责任者是谁?不管如何,民众不是。 “买家永远没有卖家精”,谁也不知道,新车价格有没有把旧车折算价格叠加上去;但谁都知道,卖家肯定不会做亏本买卖。
而“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都可能让民众埋单。先看“以旧换新”,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目前市场上几乎每家电动自行车厂商,都推出了这创新动。
相关方面临很标电动车不应一刀切。所谓以旧换新,实在就是消费者的旧车折算一个价格,然后在买新车时折抵。看“发放报废补贴”,补贴用度谁发?财政发放,实是拿纳税人的钱替商家埋单;商家发放,谁能支持发放的补贴,不叠加到新车价格中去?
四部委已经给出办法。 “本着平稳过渡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这一划定看似兼顾到了消费者利益,但对于市场乱象有所了解的人依然会担心,所有的这些措施,到全变成了增加消费者负担。如斯,才不至于增加民众的负担,否则一些大张旗鼓的改革,搞到又是以增加民众负担为归宿,只会让人怀疑改革的初衷,从而让改革失去支持。
小编点评:不妨一一分析。合适的做法应该是“老车老法新车新法”,对于新车,明确执行新标;对于已经上路的新车,则应该尊重事实,让其天然淘汰。再看“折价回购”,同样存在“以旧换新”中可能存在的题目,更像是“以旧换新”的另一种说法。
(责任编辑: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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