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的较量先是战略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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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营销的战术努力诚然可贵,但战术上的差距与战略上的差距不可同日而语,战略优势的形成才是成功营销的根本之道。
战略的优势可“以一抵十”、“以一抵百”,出色的战略应用,就军事行为而言,可以放大军事力量的战斗力,就市场行为而言,则可以放大营销资源的市场效应;品牌营销上,战略努力获得的成效将10倍、100倍于战术努力的成效。
历史上的战争,之所以代代为之称颂,其背后必然有大胆杰出的战略思考为支撑。
要长久立足于纷繁复杂的市场中做常青树的品牌,必然离不开战略优势的构建。
尤其在经济环境发生剧变的今天,仅仅整合营销已经远远不够,我们必须重视品牌营销努力的构成比例,到底是战略力主导还是战术主导?!
策略导向的品牌营销系统,犹如以枪炮为基本武器的作战系统;战略导向的品牌营销系统,犹如以导弹为基本武器的作战系统,两者的打击力度与打击范畴截然不同,相应的支持系统也全然不同。前者以眼睛为眼睛,后者则以雷达为眼睛;前者侧重于解决眼前的小批量敌人,后者更注重远方的大规模目标。
这是两种皆然不同的模式,结果不同,方法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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