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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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深圳市社保局局今年拟在全市新增定点医疗机构30家,其中有住院部的医院5家,门诊部5家,社康中心及医务室20家,另外,新增定点少售药店140家。
目前该局已开始接受医疗机构和药店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
方便参保人就医
此次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少售药店,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向参保人提供就医便利。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有住院部的医院、医疗用地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且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综合门诊部或中医门诊部、医院下设的社康中心、企事业单位内设的医务所(室),可根据医疗机构所属区域向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或其分局提交申请。
四种情况取消医疗机构申请资格
但该负责人同时强调,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资格:发生四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在卫生监督部门有违规或处罚记录的;年检校验不合格或暂缓校验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小编点评:市社保局将分别对提出申请的医院、门诊部、社康中心或医务室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定,评分标准共10项,满分100分。根据上述三类医疗机构的综合评定名次,确定60分以上且排名前5的医院、60分以上且排名前5的门诊部、60分以上且排名前20的社康中心或医务室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责任编辑:丿丨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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