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需要支持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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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省局获悉,由总局、**审议通过的《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已于5月20日正式施行,1995年3月8日发布的《广告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新标准规定,发布广告必须遵守以下7项规定: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应在广告中标明“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广告中必须标明经批准的名称、生产企业名称、注册证号、广告批准文号;广告中不得以任何非产品名称代替产品名称进行宣传;都说给个人使用的产品广告,必须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必须与经批准的注册证明文件中的适用范围完全一致,不得出现表现性器官的内容;报纸头版、期刊封面不得发布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广告;电视台、广播电台不得在7时-22时发布涉及此类内容的广告。
新标准还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评比、排序、都说、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表述该产品处于“销量节节高”、“人气佳”、“试用”等内容;利用医药、、医疗机构或者导师、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以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以儿童的名义介绍。
小编点评:现在有关广告不能再忽悠人了。
(责任编辑: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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