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湘巴佬”欲进深圳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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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餐饮快讯关于**的,昨天,记者从福田法院了解到,两个“湘巴佬”之争见分晓,法院判决:深圳湘巴佬胜诉,继续使用该商标。
武汉“湘巴佬”欲进深圳受阻
原告武汉市湘巴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称,其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的餐饮业企业,注册之初即使用“湘巴佬”为字号标识,积累了良好的商业信誉。2001年8月21日,经商标局核准,取得了“湘巴佬”中文商标的专门设计权,核定服务项目为“餐馆,备办宴席,流动饮食供应”,注册有效期限自2001年8月21日至2011年8月20日。
在武汉湘巴佬公司向深圳部门提交企业名称,欲进军深圳市场时,却被告知:“因与本地区同行业企业已注册的名称相同,‘湘巴佬’不能出现在原告深圳子公司的名称中。”
“深圳的湘巴佬公司成立于2003年,他们使用‘湘巴佬’商标作为服务标记,属于侵犯商标专门设计权行为”。调查后,武汉湘巴佬公司将深圳湘巴佬公司告上法院。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标专门设计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拆除、销毁含有“湘巴佬”标识的牌匾、店面招牌、菜谱、餐巾纸、订餐卡、宣传资料等物品,停止互联网侵权;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等。
小编点评
这两家的争端并没有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怀疑。
(责任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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