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销商须强化产品安全监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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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7年5月29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杀”给食品经营渠道者敲响了警钟。
7月25日,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草案)》。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产品质量和安全”、“支持食品药品安全”, 充分体现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10月31日,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在现行食品卫生法基础上拟定的《*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
与此同时,2007年《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各省市《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食品质量及安全提供了法律保护。
小编点评: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凸现,已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对于食品经销渠道商而言,它将促使我们提升对食品质量的辨别渠道能力,以及思考如何进一步强化自身的产品安全监管渠道,从根本上建立一个良性发展的机制渠道。
(责任编辑: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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